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
国际刊号:1672-9390
国内刊号:42-158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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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院校教育管理模式的挑战与改进

  摘要面对社会环境多元变化,教育理念"人本化"发展趋向,在校学生个性特征愈加明显等新情况、新变化,公安院校现行教育管理模式暴露出单向低效,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等缺陷。培养自我教育管理能力不仅能够满足学生探索新知识、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使学生达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境界,还是警察大学生毕业后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岗位的必备素质。公安院校应以国内外大学生自我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为基础,以促进警察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大胆突破和纠正当前管理教育模式的局限和缺陷,积极探索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模式的路径方法。
  关键词公安院校教育管理模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
  1公安院校教育管理模式的现状与挑战
  公安院校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事业接班人为目标,在教育教学方面采取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模式,在日常管理方面实施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制度,在"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强调环境育人、全过程育人。这种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我国的公安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然而,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会环境多元变化,公安高等教育理念向"人本化"发展,在校学生个性特征愈加明显等新情况、新变化,公安院校现有教育管理模式的缺陷越来越明显,正走在机遇与挑战的交叉口。
  首先是来自教育管理理念方面的冲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高校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中"人本主义"、"全面发展"思想理念逐渐凸显,并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这种教育管理理念和模式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更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应有之义。它强调重视人的因素,更倾向于学生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肯定,尊重和发展独立的个性,有助于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实现教育管理的科学化。
  反观公安院校现行教育管理理念和模式,仍然沿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具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工具价值论和制度化模式,上下等级分明导致单向灌输和垂直管理模式僵化而缺少活力,权力比较集中导致人员创造性和发展性降低。在现行教育管理模式下,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得不到专门锻炼和持续提高,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再学习能力;学管干部在管理教育工作起到决定作用,教学与管理的结合不够紧密,学生的自我管理教育意识较差,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组织和学生活动侧重自上而下的统一组织,自下而上的社团活动开展不足,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其次是来自就业社会化等政策变化的挑战。在毕业生不能直接到公安机关上岗就业的情况下,公安院校现行教育管理模式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弊端更加突出。公安院校在教育教学上过于突出专业技术教育,忽视人文素质教育,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后劲不足。公务员考试面向所有高校毕业生,即使考查公安专业基础知识,也能通过短期强化记忆来解决,公安院校学生在专业上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又没有去别的行业和领域发展的任何准备,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局面。这种情况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教育资源,还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倒逼公安院校改进现行教育管理模式,强化学生综合素质。
  最后是来自教育管理对象和方法等方面的挑战。公安院校教育管理的对象是学生(学员),包括参加培训的在职民警、接受研究生教育和第二学位教育的高校毕业生和通过高考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或专科生,存在层次众多、来源复杂、需求多元等特点。不同层次的学生(学员)在心理发育、生活背景、基础素质、发展需求等方面差异很大,这对追求整齐划一的现行教育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以公安院校本科生或专科生为例,目前的在校学生多以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为主。一般来说,他们充满自信与活力,能够迅速接受新事物,需要更多的自由空间,更喜欢按自己的理解行事。这些在校学生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不再愿意被置于非主体地位,不再愿意单方面接受教育管理者的说教约束,而公安院校现的教育管理模式仍然在主体上以教师为中心,在方法上讲究等级与服从,多以单向灌输为主。这样的矛盾长期存在下去的话,学生往往会形成两种极端认识或行为:一是被动地接受学校的安排,对利益表达冷漠疏远,丧失主动性与创造性;二是基于自身好恶去进行判断,排斥反对学校的各项安排,甚至出现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无视客观现实的认识偏执。
  如何回应教育管理对象上的新变化,进而构建适应新要求的教育管理模式,是公安院校教育管理者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这些现实呼唤公安院校应随机应变顺势而上,不能再抱着传统理念和模式不松手,而要在教育管理模式上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2加强自我教育管理是完善公安院校教育管理模式的突破口
  在社会竞争愈加激烈和全面的今天,大学生能否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不仅与高校的教育管理紧密相连,而且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难以分割。一方面,学生能力素质的形成主要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思考有选择地接受教育内容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强调社会化终身教育的背景下,学生离开学校走向社会后,更多的是通过自我意识和自我教育来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
  公安院校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政治忠诚度和公安业务技能,更要重视自我教育管理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满足学生探索新知识、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使学生达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境界,自我教育管理能力是警察大学生毕业后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岗位的必备素质。而公安院校现行教育管理模式过于强调教育的社会功能而忽视育人功能,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自我教育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也是进一步优化公安高等教育效能的重要途径。基于自我教育管理理论,将学生作为主体引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系统中来,构建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模式,拓宽了学校与学生相互联系的渠道,为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可以成为破解现行模式弊端进而改良完善现行模式的重要突破口。
  我国关于大学生自我意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理论研究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和提高,在价值作用、内在机制、路径模型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这些成果对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模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存在规模专业、培养目标、传统习惯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公安院校不能照搬普通高校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理论和模式,而应该构建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公安事业需要、切合院校和学生实际的自我教育管理模式。
  3构建公安院校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模式的路径
  以国内外大学生自我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为基础,以促进警察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大胆突破和纠正当前管理教育模式的局限和缺陷,积极探索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模式的路径方法,是推动公安院校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核心任务。结合公安院校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形成自我教育管理的良好氛围,使自我教育管理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体系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使教职员工正确认识自我教育管理的内涵和意义,使学生正确认识客观自我与理想自我的矛盾,了解自己在学校和教育中的主体位置,明确自己担负的使命、责任与义务,激发积极向上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自觉地按照公安事业合格接班人的培养目标塑造自我、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二要健全完善自我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教育管理工作忌讳相互掣肘和"一盘散沙"。公安院校要在统一领导、教师、职工和学生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全盘考量,建立健全保障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的配套规定,用明确的规章制度约束人、引导人、激励人。例如在教学、服务、管理、课外活动等方面,明确规定的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的理念原则和实施措施、考核表彰办法等,以求加强和改进公安类院校大学生管理教育模式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要完善"五位一体"学生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凝聚和引导作用。建设一个衔接紧密、协调高效的学生组织体系,不仅能够为学校、老师与学生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也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要载体。为了改变"等靠要"思想和被动开展工作的局面,为了进行高水平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公安院校不仅要优化目前的团组织、学生会和社团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还应建立完善负责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包括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和负责专项工作的学生组织(例如学生督察队、记者团、图管会、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委员会、教学联络员协调会、同乡联谊总会等),构成团组织、学生会、社团组织、自我管理委员会、专项工作组织"五位一体"的学生组织体系。由于各类型学生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对象不同,"五位一体"学生组织体系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建设,不能搞上下对口,例如在学校层次不设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大队层次不设专项工作组织,可设社团组织,做好自我管理委员会与各中队队委会的衔接配合。
  四要推行"学长制",积极发挥学生的"传帮带"作用。打破同乡的地域限制和社团的组织界限,实现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帮助指导、二学位学生与本科生之间加强沟通交流,为自我教育管理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抓手。在学生大队内推行"学长制",优秀的高年级同学用自己的经历感悟和热忱的关心指导来帮助引导低年级同学,不仅挖掘、宣传了典型人物和事迹,锻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还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传帮带"作用,有效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在具体措施上,以本科生为例,新生入校后的一年内,选拔优秀的大三年级学生担任新生区队的区队长,负责区队内所有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选拔优秀的大二年级学生担任新生班长,负责两个宿舍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协助配合区队长做好工作;区队长和班长从新生到校即与所负责的学生共同住宿,方便他们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轮流安排新生担任副区队长和副班长来考察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为进入大二年级顺利实现交接做好人才准备。推行"学长制"的难点有二:一是要建立规范的选拔、培训和使用、考核制度,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二是学管干部要对开展工作的"学长"认真指导全面考核,切忌"大撒把""一推干净"。
  五要建立"学生助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目前,地方高校普遍实行"学生助理"模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的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不仅增加了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减轻了工作人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拓宽了学校与学生相互联系的渠道,还是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人翁地位的体现,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公安院校可以借鉴这一模式,在办公室日常工作、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等工作岗位聘任学生助理,负责协助一线工作人员完成一些事务性工作;在行政部门领导岗位聘任学生助理,搭建学院、部门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负责信息收集与沟通工作;在教学系部聘任学生助理,协助教师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当然,明确各类型、各岗位学生助理的选拔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补贴待遇是这项工作的基础保障,组建学生助理团是对学生助理进行培训和管理的必要形式。
  六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锻炼能力的平台。公安院校各部门和各学生组织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努力搭建拓展素质、提升能力的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激发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在活动中完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要强化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开展警民共建、青年志愿者等服务性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广泛的服务性社会实践和警务实践活动中正确认识社会、认识他人、认识自我、认识公安工作,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忠诚意识和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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